首批67家企业承诺参与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行动
发布时间:2026-05-30
2019年,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方案,致力于打造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长三角满意消费环境。去年7月,上海率先启动线下零售企业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服务承诺,随后线下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在长三角地区全面铺开。
据悉,长三角地区的消费者可在经营者承诺期内(不少于7天),凭消费凭证到经营者认可的线下退换货直营店、加盟店、专柜等(以经营者承诺为准)退换货。消费者提出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的有效期限,自经营者出具消费凭证次日起计算。
参与此次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行动的企业涉及服装、食品、家居等多个领域。当日,首批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企业代表在线签署承诺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