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寿光市环境生态局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

发布时间:2026-05-30
建立环境信用“红黑名单”制度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的各种环境信息,按照一定的评价程序和计分标准,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。根据评价结果,采取分类管理措施,加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力度,激励先进,鞭策落后,促使企业强化环境管理,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。